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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19时25分许,长春交警九台大队民警在九大公路与九盛大街路口排查酒驾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突然转入旁边的小路口,驾驶员将车辆熄火并关闭了车灯,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上前对其进行酒精测试。
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员交代,他昨天在朋友家喝酒到深夜,今天中午醒来后感觉身体不适,朋友告诉他再喝点“透一下”就好了。于是下午他又在家里喝了两瓶啤酒,睡了一觉感觉舒服多了,就想着开车去找朋友再喝点,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交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将被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来源:长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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