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资料图】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1)139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21年6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原
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
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
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
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
日起,中信建投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中信建投证券不再履行相
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张远源女士、钟秋松先生(简历附后)共同
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
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张远源: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精测电子IPO、精测电子可转债项目、
航新科技公司债、方圆地产美元债,北大方正破产重整等项目。
钟秋松: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5年金融财务工作经验,曾
主持或参与呈和科技IPO、南网能源IPO、海印股份资产证券化项目、广电运通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津膜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天润数娱重大资产重组、
碧桂园控股红筹私募债项目、浙大网新庆春路PPP资产证券项目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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